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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狂圣”提倡以人欲为本 强迫弟弟去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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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7story.com 作者: 日期:2007-11-26 11:52: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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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印象中,当哥哥的对弟弟总是友爱备加、循循善诱、温良敦厚,哥哥的手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温度的。而且,就人生影响力来说,为兄者可以说是除了父母老师之外最具潜移默化的人物。难怪古人这么说:兄弟者,天伦也。为兄者当知所以教,为弟者当知所以率其教。兄不知教,则谓之不兄;弟不率教,则谓之不弟。
但是,就有这么一个当哥哥的,不仅教弟弟去嫖娼,而且在弟弟无法接受后,还振振有辞地说出一大堆道理威逼利诱,并上纲上线立言以此为基点构建和谐社会。他,就是明末狂圣李贽。
我曾实地考察了他的出生地福建泉州故居和他在北京通州的墓地,埋头研究了一通李贽生平。他的简历是这样的:李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百朱居士、龙湖叟,自称李长者、李老子等,历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姚安知府,嘉靖六年生于福建泉州,万历三十年春自刎于皇城监狱。
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李贽泼口讥讽朱熹“顾不在乎夷狄、中国之强弱也,则又何贵于正心诚意为也”。怒骂程颐“胡说甚”。斥责孟子“不深考其所自而轻于立言”。公然呼吁不可“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
李贽的行为更超前于当今的所谓行为艺术家。他造型:上光头发作和尚模样,下穿道士长袍,中留三簇胡须乃家传伊斯兰俗习。他读书:或边读边笑,或边读边哭,或边读边大叫,或边读边乱舞,或边读边打滚。他书法:动笔之前,捋长袖,摇晃脑,捶天顿地,狂喊乱叫。他业余爱好:酗酒,逛青楼,领一班和尚与歌女载歌载舞载酒载色,醉生,梦死,狂妄,不羁。
李贽所创立的“童心说”,与中国历代思想强调的“修身观”相反,其所要阐述的是对人性“真本”的肯定,提倡的是“人”要善于释放自己的各种身心需要,为自己的“私心”而活,这种追求自我的极至就是成圣之道。然后总结说,此即所谓天地之“童心”。这在当时讲究“三纲五常”的年代,不啻为惊世骇俗之论。然其理论也受到世俗认可,影响力达到了“一境若狂”的程度,民间草根疯狂追星,各界名流拜其门下,政府高官专程请他开坛讲学,学术界举国以他为靶子。至于当今易中天、于丹之流红虽红,但我看在质量上根本就不能与他相比,以前余秋雨那种“妓女身上三样宝‘口红、避孕套、文化苦旅’”的境界还可以勉强沾点边。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的晚明文坛“公安派”,其核心理论“独抒性灵”即直接传承李贽学说。他还被利玛窦誉为——“中国人中罕见的典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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