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
旧时的三寸金莲美女,脚的大小和鞋的外形成了旧时衡量美丽的标准
少女从三四岁开始缠足,与此相伴一生。此为民国年间少女缠足照
雨鞋:在下雨天穿用,鞋跟不高,皮底或木头底,帮为布制的,上面敷上桐油以免受潮
民国十八年三月,放足布告。为了解放妇女的小脚,专门成立了领导班子,县长担任班子首脑
民国时,未放足罚款单。历史上政府对缠足都有过禁令
帝筑莲花台窈娘美足舞 流徙十年令难禁畸风尚 “亮脚会”搭擂小脚女显摆
“三寸金莲”摇千年 缠足形貌定一生
曾经风情万种风靡中国大地千年之久的“三寸金莲”,就如古代妇女的命运,从千年前的南朝而来,又随着历史的车轮而去。它见证的是中国足履文化的一段发展史,也是中国妇女的一段屈辱史。
渊源
莲花高台 金莲铺地催生畸形风尚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