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
1949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为新中国的诞生作最后的准备。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共同纲领》不但规定了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而且规定了新中国外交的一些具体政策,包括把“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3大决策法律化。
中央人民政府率先任命外交部长
1949年10月1日下午开国大典正式开始之前,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宋庆龄等中央人民政府正副主席以及包括周恩来、陈毅等人在内的56位委员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庄严宣布就职。在这次历史性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在任命各部部长以前,首先任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兼任外交部部长。
其实,在国民党时代驻重庆、南京大使馆工作了长达15年之久的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费德林(尼·特·费德连科)博士早在抗战时期就为未来的新中国“物色”了外交部长。这位上个世纪30年代毕业于莫斯科东方学院中国系的著名汉学家,曾在“陪都”重庆很认真地对中共南方局书记周恩来说:“未来中共取得政权,您将是外交部长的最佳人选。”温文尔雅的周恩来谦和地笑笑答曰:“不敢当,不敢当。”事实上,在新中国诞生后不久,翩然飞来北京履新,出任苏联大使馆文化参赞的费德林在一次宴会上面有赧色地向周恩来表示自己真诚的歉意:“请原谅我低估了您的才能,您不仅是最好的外交部长,而且也是最好的总理……”
10月1日,毛泽东还向全世界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各国政府庄严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