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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子的性宽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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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7story.com 作者: 日期:2006-8-15 0:43: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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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中国妇女,人们最先想到的是“从一而终”,“三从四德”这两个词。 似乎中国古代妇女一直都在遵循着这一伦理道德,这其实是对历史的误解。其实 真正对妇女进行这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近乎人性摧残的,却是宋朝以后的 事。有关这个问题,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一书中有一段颇能说明问题的论述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 他喜欢的宝具,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 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 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 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 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 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 大惊小怪起来”
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是极其精辟的,其实春秋战国时代,无论城镇乡村,贵族 平民,爱情生活都是比较自由的。虽然这是一个礼教统治的时代,也有所谓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因此时去古未远,原始的生活习俗还普遍残存,人 们也不愿轻易放弃爱的自由。因此所谓的“男女授受不亲”之礼,还不能统治民 族的灵魂。再则男女是人之大欲,结子传代又是中国人十分看重的,所以周代统 治者在法律上也不得不给恋爱一定的自由。这种情况在《诗经》里其实有非常明 确的反映,如《邶风式微》里有段描述:“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 胡为乎中露!”这是描写一对情人在草地幽会的情景。还有一首《郑风溱洧》也 颇有代表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薏兮。女曰,观乎?士曰:既 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虚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与勺药。”这种 约会却不是幽会,而是官方组织的集会,这种集会有点象现今的鹊桥会一类的东 西,当时有媒官专管万民婚配,第年开春让适龄青年在一定地点聚会,利用唱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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