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938年的滕县保卫战中,3000装备极差的川军就靠战前送来的一列车手榴弹,在城墙上和巷战中与装备重炮和坦克的日军血战数日,为台儿庄会战争取了时间。据统计,整个抗战期间,中国军队一共使用了约3000万枚手榴弹,直接杀伤了大约40万日军官兵。
作为军队近战时的“利器”,手榴弹发挥着其他武器难以替代的作用。在很长时间里,4枚木柄手榴弹都是我军标准单兵配备之一。特别是近期,解放军大量列装新型82-2式卵形无柄手榴弹,以替代长期使用的木柄手榴弹,从而引起了军迷对手榴弹这一“古老”武器的重新关注。
源于中国“火球”
手榴弹,顾名思义,是一种用手投掷出去的弹药。从这一特点看,手榴弹最早起源于中国。早在宋代就出现了可被看作手榴弹雏形的“火球”,它用多层纸、布等裱糊为壳体,点燃后用人力抛出,球体爆炸并生成烈焰以杀伤敌军。13世纪初,中国军队又装备了包有生铁外壳的爆炸性火器──“掏火炮”(又名“震天雷”),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铁壳手抛弹药,与现代手榴弹已颇为相似。
在欧洲,17世纪才出现把火药和铅弹丸或金属碎片装入铁筒内的铁壳手抛弹药。因其外形和碎片很像石榴和石榴籽,故得了“手榴弹”之名。尽管现代手榴弹的外形与当年有很大区别:有的是柱形,有的还带手柄,其内部也很少装有石榴籽样的弹丸,但仍沿用了旧称。
十七八世纪,手榴弹曾是欧洲军队普遍使用的武器,并出现了专职的“掷弹兵”部队;但在19世纪,由于枪炮的发展及城堡攻防战的减少,手榴弹一度受冷遇;但在1904年的日俄战争和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随着堑壕战兴起,手榴弹又获得了广泛使用。
抗战时期,步兵射击火力不足的中国军队,在防御作战中将手榴弹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在1938年的滕县保卫战中,3000装备极差的川军就靠战前送来的一列车手榴弹,在城墙上和巷战中与装备重炮和坦克的日军血战数日,为台儿庄会战争取了时间。据统计,整个抗战期间,中国军队一共使用了约3000万枚手榴弹,直接杀伤了大约40万日军官兵,令日军一闻“手榴弹雨”就心惊胆寒。 |